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来源:红色黔东南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和指示,制订全州党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中共地方历史及总结历史经验,为州委决策和黔东南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
(二)征集、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及其他专题党史资料书辑。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交流有关中共党史研究的信息资料。
(三)编辑出版《黔东南党史》期刊,维护管理《红色黔东南》党史网站,做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审核重要党史人物的诞辰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为红色旅游开发提供研究成果,审核有关布展、陈列、解说词内容,协助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及有关展览、纪念设施建设。
(四)推动党史成果转化,开展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党史重大题材及有关党史人物工作和生活情况的公开出版物及影视作品。
(五)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我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组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抓好革命老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我州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协调解决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
(六)向州、县(市)有关部门传达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组织党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交流;开展学术交流研究等,指导和协调县(市)党史工作。
(七)完成州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党史方面及其他方面的工作。